【信息來源:中國自然資源報】 【作者:閆倩 】 【發布時間: 2021-02-25】
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優勢礦產資源,按照保護性開采特定礦種管理相關規定,近日,自然資源部印發《關于下達2021年度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(第一批)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明確2021年繼續對稀土礦、鎢礦實行開采總量控制,指標分兩批下達。
《通知》指出,2021年度全國第一批稀土礦(稀土氧化物REO,下同)開采總量控制指標8.4萬噸,其中離子型(以中重稀土為主)稀土礦指標1.149萬噸,巖礦型(輕)稀土礦指標7.251萬噸。第一批鎢精礦(三氧化鎢含量65%,下同)開采總量控制指標6.3萬噸,其中主采指標4.689萬噸,綜合利用指標1.611萬噸。
《通知》要求,有關?。ㄗ灾螀^)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,認真做好指標分解和下達工作,在本通知下發20個工作日內將指標分解下達。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應集中下達給6家稀土集團下屬礦山企業。
《通知》強調,在分解下達稀土礦、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后,有關?。ㄗ灾螀^)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組織礦山所在市、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礦山企業簽訂責任書,明確權利、義務和違約責任。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采取措施,切實加強稀土礦、鎢礦指標執行情況的核查與檢查,準確統計礦山企業實際產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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